香港特区政府提出“控烟十招”后,多项措施正陆续落实。自今年 4 月 30 日起,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管有“另类吸烟产品”,包括电子烟烟弹、烟油、加热烟支及草本烟等,只携带不吸烟也属违法。违者至少罚款 3000 港元。
以上是新闻正文,感慨内地啥时候也能这样。已经戒烟半年了,有没有戒烟的同志回帖拍个照。
不拿出来会被搜身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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