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你提到的『證據包』方案,你的拆法(規則代碼負責事實,AI 負責語義推斷),我認為方向是對的,但在落地時我建議引入一個 Intermediate Representation (IR) 層:
Schema 驅動而非代碼驅動:既然你們是二次封裝的組件庫,那麼建議不要直接給 AI 原始碼,而是將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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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你提到的『證據包』方案,你的拆法(規則代碼負責事實,AI 負責語義推斷),我認為方向是對的,但在落地時我建議引入一個 Intermediate Representation (IR) 層:
Schema 驅動而非代碼驅動:既然你們是二次封裝的組件庫,那麼建議不要直接給 AI 原始碼,而是將…